近日,米脂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米脂县窑洞古城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认为,米脂县窑洞古城历史悠久,古城风貌沧桑依旧,街区古朴雄浑,山丘、城墙、窑洞街接自然,具有重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巨大的旅游开发潜力,是米脂县历史的标志,从2008年9月16日被省政府公布为第五批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来,县政府认真研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意见,积极开展古城保护规划的前期工作,窑洞古城宣传推荐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结合实际起草的《米脂县窑洞古城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突出保护,注重利用,强化管理,切实可行。
常委会同时建议政府,尽快编制“米脂县窑洞古城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强对窑洞古城旅游资源的挖掘、开发、利用;将窑洞古城整体申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打造窑洞文化品牌,做大做强窑洞文化;千方百计争资引资融资,把窑洞古城保护好,开发利用好,形成文化旅游业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调动广大居民保护古城的积极性,增强其保护古城的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