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据群众反映,在西安市实行小区(村)、单位封闭管理以来,仍有部分人员通过各种渠道从西安返回榆林。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期有西安市旅居史并于12月23日后来榆返榆人员必须要向社区(村组)或单位主动报备,主动配合和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中高风险地区来榆返榆人员传播风险。近期有西安市旅居史并于12月23日后来榆返榆人员,应及时向本辖区联防联控办、社区和相关单位举报,也可直接向市联防联控办举报(举报电话:0912-3828772)。对举报属实的,按公安系统举报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对隐瞒旅居史、接触史或被举报查实未按规定主动报备和落实管控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规定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榆林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