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米脂县水利局长建豪墓、为祖坟修路”的问题后,2013年12月24日,米脂县纪委决定对李清锁立案调查,榆林市纪委第二案件检查室派员指导督办。2014年2月12日,米脂县委常委会听取县纪委调查情况汇报后,研究决定免去李清锁县水务局局长职务。2月27日,经米脂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李清锁兄弟姊妹六人为祖坟立碑、立旺桩、压水管,先后共花费7920元。李清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未能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丧葬事宜一切从简的有关规定,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且在媒体曝光后造成不良影响,对其实施诫勉谈话。
2、米脂县水务局将应急度汛资金10万元用于该村生产道路建设,属挪用资金行为。李清锁身为米脂县水务局局长,对此应负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姬岔村没有按照村级“一事一议”相关规定,在资金未落实的情况下实施红砖铺设李山嘴——艾渠生产道路项目(0.63公里),县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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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