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制办负责人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县近期依法行政工作及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情况。在听取汇报后,李芝东一行对我县依法行政及“三统一”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需要政府各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够扎实有序推进。
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使用,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行政文件。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是指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能够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制定程序不规范、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有利于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构建和谐米脂。
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推行工作是陕西省政府确定为2015年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2015年陕西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各县(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推行工作必须于2015年底完成。我县该项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