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米各单位:
2015年11月11日—2016年2月22日,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大行动,取得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尤其是春节后反弹十分严重。根据《榆林市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榆政办[2016]12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再同步开展一次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清洁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清洁行动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7月25日。
二、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加大力度,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河流沟道、校园周边、居民小区、公路沿线、村庄院落、田间地头、旅游景点、农贸市场等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切实做到环境卫生整治有重点,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各镇党委书记、镇长(便民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主任)和银州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责任层层落实到镇村、社区、村组。住建、卫生、环保、林业、水务等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整治各自分管领域的环境卫生突出乱象。城区环境卫生各包抓单位要严格按照《米脂县城市环境卫生包抓领导及部门责任分工表》划分的责任区,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四、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创建办要成立联合督查组,进一步加大督查和暗访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对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党政“一把手”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将按《米脂县城市创建及城乡环卫一体化效能督察及行政过错责任暂行追究办法》进行问责。
五、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追责问责。问责要落实到各镇党委书记、镇长(便民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主任),银州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县直各部门“一把手”,落实到村组和社区主要负责人,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人。
六、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大张旗鼓地对全县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各镇(便民服务中心)、银州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全面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再掀米脂环境卫生整治新高潮。
七、要抓好建章立制,针对突出问题,落实包抓责任,健全包抓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环境卫生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中共米脂县委办公室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