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一五”校本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
时间:2016-08-09 14:15来源:未知点击: 次
关于开展“十一五”校本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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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市教研发[2011] 28号
关于开展“十一五”校本教研成果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省级科研兴校明星学校、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和实验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省级科研兴校明星学校、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和实验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管理,总结“十一五”校本教研经验,展示、宣传和推广优秀研究成果,促进全市“十二五”校本教研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陕教科[2011] 16号文件《关于开展陕西省“十一五”时期校本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市教研室决定开展全市“十一五”校本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省级科研兴校明星学校教师。
2.省级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实验学校教师。
二、评选项目
本次参评成果主要为,2006年以来各学校在校本教研活动中取得的研究成果。评选项目包括:课题研究报告;科研论文;研究专著;调研报告;学科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育叙事;课例;教学经验总结等。
三、报送办法及要求
1. 每校遴选推荐20项能够代表本校校本教研水平的成果报送县区教研室,由县区教研室审核汇总后于6月15日前统一报送我室王雨同志处(市直学校直接报送)。
2.参评成果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研究专著除外)。格式为:成果题目(黑体小二号字)、单位及作者(楷体三号字)、内容摘要(楷体小三号字)、正文(仿宋体小三号字)、参考文献(宋体小三号)。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一式五份。
3.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4.在上报成果时,每项交纳省上评审费50元。
四、评选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既是我市省级科研兴校明星学校、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和实验学校校本教研成果的一次展示交流活动,也是对这些学校教科研工作的一次检阅,请各县区教研室,省级科研兴校明星学校、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和实验学校认真做好成果的征集、报送工作。市上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评审,表彰奖励优秀成果,在全市推广,并推荐参加“陕西省‘十一五’校本教研成果评选”。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我室李平同志联系。
联系电话:3593391
附件:榆林市“十一五”校本教研成果评选申报成果汇总表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校本教研 成果 评选 通知
榆林市教研室 2011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
榆林市“十一五”校本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申报成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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