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从2012年1月起,担任全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的各班主任均享受本津贴。
(二)发放标准
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综合考虑到学校办学层次及学生人数等因素,分为三大类五个标准,具体见下表:
学校类别 |
班级类别 |
月标准(元) |
备注 |
高级中学 |
不分类 |
500 |
每年寒暑假除外,按10个月计算 农村教学点复式班按一个班计算 |
初级中学 |
不分类 |
400 | |
小学 (含幼儿园) |
20人以上 |
300 | |
10-20人 |
200 | ||
10人以下 |
100 |
(三)发放形式
班主任津贴一般按学期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学校每学期开学后将班级开设及班主任配备情况统计表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如中途信息变更需报教育局重新备案。每学期结束后由教育局将班主任津贴发放花名表报人事局、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局将班主任津贴划拨学校帐户。
(四)其它说明
实施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后,绩效工资中不再包含班主任津贴一项。
二、农村教师交通费补助发放办法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从2012年1月起,全县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属补助对象,病事假、督导离岗及暂借出农村学校等因各种原因不在岗教师不得享受交通费补助。
(二)补贴标准
补贴的资金项目定为米脂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交通费补助,根据地区类别定为两类,具体类别、标准见下表:
类别 |
月标准(元) |
涵盖范围 |
备注 |
A类 |
100 |
银州镇、十里铺乡、桥河岔乡、高渠乡 |
每年寒暑假除外,按10个月计算 |
B类 |
200 |
杨家沟镇、桃镇镇、姬岔乡、印斗镇、沙店镇、李站乡、龙镇镇、郭兴庄镇、石沟镇 |
(三)发放形式
农村教师交通费补助一般按学期发放,发放范围和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和教师变动情况,每学期核定一次。
学校根据教师每学期出勤情况,按实际上班月数计算发放金额,病事假根据所占出勤天数的比例扣除交通补助,每学期汇总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局将农村教师交通费补助划拨学校帐户。
(四)发放要求
1、系统外借调人员、督导离岗、外出进修等人员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一律不予享受交通费补助。
2、系统内调动、借调人员,按调入单位的标准执行。
3、各学区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原则上向偏远学校倾斜。
三、初高中毕业年级教师加班费发放办法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从2012年1月起,学校统一安排的初三、高三毕业年级周末、节假日加班费列入财政预算,享受对象为科任教师及班主任。
(二)补助标准
学校类别 |
补助标准 |
备注 |
初中 |
50元/节 |
每学年加班时间不超过40周,每周不得超过8节。 |
高中 |
60元/节 |
(三)发放形式
初三、高三年级加班费按学期发放,发放的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开学前由学校将上学期加班费发放花名表报教育局审核,教育局将核算结果报人事局、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局将初、高中毕业年级教师加班费划拨学校账户。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班主任津贴、交通费、加班费的发放是落实市、县加强教育工作决定精神,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重大举措。教育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由局长王明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田玉祥、王珑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项”补助领导小组。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三项”补助发放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安排,周密细化,把该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好做实。
(二)严肃财经纪律。班主任津贴、交通费、加班费列入县财政专项预算列支,各学校一律不准自行设置新增补贴项目,一律不准擅自提高发放标准和扩大范围。教育局将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在实施后学区(学校)以任何借口、曲解变通、虚捏假造,蓄意套取各类补助的不良行为。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经办人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学校在开展相关工作时,要耐心地向一线教师,特别是初三、高三年级教师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要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三项”补助平稳实施,确保教师队伍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