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扎实推进“创卫”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县创卫办联合工商、市政等相关部门,在城区人口密集区设计制作了12个“便民广告栏”, 对县城小广告进行规范管理。新设置的12 个公告栏分别位于银东路(旧十字街路口)、北门洞(幼儿园背墙)、盘龙南路(步行街与盘龙路十字交叉处)、青年路(指导站背墙)、治黄东路(二院门口)、福乐路(万家乐超市背墙)、银中路(福利巷口)、银中路(菜市口)、政府门口对面墙体、南大街(凉水沟巷口)、滨河公园入口处(地下通道外侧)、南大街(盐务局门口)。
县创卫办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和履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在指定广告栏信息栏内张贴各类合法广告、信息。杜绝在公交站牌、文化墙、电线杆等各类公共设施上进行张贴。对各类乱张贴、乱涂写和乱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严格按照城市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举报投诉电话:创卫办0912—6221176,米脂县公安局0912---6225219。
特此通知
米脂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