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民,“礼让行人”你做到了吗?
时间:2019-08-02 17:32来源:未知点击: 次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最近在榆林城区一些主次道路的斑马线处已经写上了“礼让行人”的标识字样。其实“礼让行人”并不是一个新鲜词汇,早在2017年公安部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持续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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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记者在新建路与新楼巷交汇口做了蹲点调查,经过观察发现,在10分钟内,有22辆通过的车辆未礼让行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设置了红绿灯的斑马线路口,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在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能自觉礼让行人,而在一些没有信号灯的过街斑马线上,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微乎其微。


为了规范交通秩序,交警部门组织了执法小分队,在学校、医院、商业区等周边道路行人流量大、秩序混乱的路口路段进行了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对违法驾驶员采取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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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榆林市交警二大队大队长刘清生介绍,下一步将在榆林中心城区设置10条文明诚信示范街,大力开展“车让人·人守规”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礼让斑马线,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城市文明的标志。车主与行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城市交通才能文明有序,相互礼让才能让斑马线变成生命“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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