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全市文物安全暨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会召开。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不断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文物保护网络,强化文物安全群防群治,开展全市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等,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会议强调,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是各项文物工作的基础,要“警钟长鸣”,筑牢文物安全底线。要强化不可移动文物(田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强化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保护工作。要实施文物巡查制度,实施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实施文物保护奖惩制度。要确保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工作措施及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