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时分,在米脂县十里铺村一农家院内,一名法官正在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征求百姓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就是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米脂县法院十里铺法庭副庭长杜庆丰。
从1988年参加工作起,杜庆丰就时刻心系人民群众,只要案子一到手他就勘验现场、绘制草图、调查取证……。2004年6月,当他去石沟镇调解离婚诉讼案时,突然胸部疼痛昏倒在地,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是胆结石,手术后第三天他就不顾同事和医生们的劝阻,挂着液体上班办案。从2004年起,经他审结的案件,审结率、调节率居全院之首。
调解民事案件是彻底解决民事纠纷、增强群众团结、减少上诉、申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方法,杜庆丰每当接到案子后都要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准确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心里活动和要求,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尽可能使当事人消除误会,握手言和,调解解决,达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米脂县法院,杜庆丰是有名的礼贿不收、说情不从、请吃不到的廉洁法官。法院工作二十多年来他一直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兢兢业业,集一身正气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受到同行和群众们的一致称赞。由于成绩突出,他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优秀法官,被市中院授予十佳法官,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个人荣立三等功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