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米脂县一户农家办丧事时,用购来的劣质柴油“撒路灯”,结果引发大火,造成15人被烧伤。日前,丧事主办人和加油站老板分别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批准逮捕。
今年2月24日晚,米脂县银洲镇镇子湾村郭锦生、郭锦喜、郭锦富三兄弟为亡母办丧事。当晚8时左右,在一片哀乐声中,按当地习俗,所有的孝子孝孙及重要亲朋沿着通往村外的路上开始“撒路灯”(即用棉球浸泡柴油放置在路两侧)。“仪式”结束后,郭家的外甥往灯上添油时,突然其手中的油篓里喷出一丈多长的火舌,直扑旁边围观的人群。由于事发突然,身上燃起火苗的群众惊叫乱跑,结果火借风势越烧越旺,最终有15人脸部及四肢不同程度烧伤,其中6人达三度烧伤,2名孩子需要进行植皮手术。
事发后,米脂县公安局迅速派出民警展开调查。据郭锦富说,柴油是在附近210国道边的“龙潭加油站”购买的,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3月31日,镇子湾村民郭锦生、龙潭加油站老板任加明分别被依法逮捕。而烧伤病人由于事主在承担了数万元医疗费后,再无力支付,目前只能自费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