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春天,市劳动模范、老党员艾绍业捐资2000元在本村设立的“生态环保奖”(本报2005年5月12日一版头条曾报道),今年春季,经村委会通过公开公平评选后,村民艾绍红等5名获奖者获此殊荣,并获得奖金。
米脂县高渠乡冯渠村党支部书记艾绍业去年春天带头捐款2000元交给村委会,在本村设立了“生态环保奖”。请人起草了“生态环保奖”的章程,章程将家庭卫生、科学种田、封山禁牧、庭院生态、排水畅通、沼气管理、爱护林草、珍惜土地、严禁污染、环境保护等10个方面作为评奖要求,在全村范围内每年评选出3至5名获奖者,设立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
今年春季,村委会用公开公平的评选方式,评选了5名获奖者,其中艾绍红获得了一等奖;艾绍飞、艾东荣获二等奖;艾绍胜、常建艮荣获三等奖。该奖项从设立、评选,到最终得以兑现实施,得到全村村民的积极响应,从而增强了村民们爱护环境,保护家园的意识,加快了该村“山变绿、水变清、院落变美、村变貌”目标的实现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