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日,榆阳区牛家梁镇王则湾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榆阳公安分局专案组民警经过10多天的走访,初步确定李宝兴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3日,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曹生彪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李宝兴可能于当日去榆林。当日上午9时许,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曹生彪带领民警呼云、井爱东、孙志林、王东等人在鱼河收费站设卡堵截,在一辆出租车上将犯罪嫌疑人李宝兴擒获。
现已查明:2007年9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李宝兴等人与王某、顾某以拉两女子闲逛为借口将她们骗至牛家梁王则湾,意欲与两女子发生两性关系,两女子提出下车回家的要求时,遭到李宝兴的拒绝,后两女子打电话叫王国庆等人前来解围。9月3日凌晨1时许,王国庆等人赶到王则湾加油站遇上李宝兴等人后,殴打了李宝兴、胡志强两人。犯罪嫌疑人李宝兴从胡志强身上拿出刀子朝王国庆身上捅了一刀,致王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至此,发生在9月3日王国庆被伤害致死案已告破。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宝兴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