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现就城区道路三轴(含)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G210国道由北向南通行车辆经榆林沟岔口进入G242县城过境公路行驶,由南向北行驶车辆经十里铺岔口进入G242县城过境公路行驶。
2、米佳公路通行车辆经三里楼岔口进入G242县城过境公路行驶。
3、米子路驶出车辆经翔凤桥进入G210国道后向南行驶;驶入米子路车辆经十里铺岔口进入G210国道经翔凤桥行驶。
4、林石路驶出车辆经文昌大桥进入G210国道向北行驶;驶入林石路车辆由榆林沟岔口进入G210国道,经文昌大桥行驶。
5、运送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必需品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货运车辆,城市公共服务部门(包括市政、园林、环卫、邮政等部门)的作业车辆和建筑工地工程运输车辆,以及确需进入禁行道路的,应到米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
6、对违反通行管理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7、本通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米脂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