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取笑逗乐让四岁小男孩喝酒,结果使小男孩酒精中毒,在医院抢救十天仍昏迷不醒,目前涉嫌此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租住在神木县麻家塔乡流水壕村郝志军家的榆林亨通公司架高压线工人刘红雄、王小龙、张国军、魏军四人收工后回到郝志军家开始喝酒,以解除一天的疲劳。在他们喝了一瓶白酒后,郝志军家四岁的小男孩郝宇跑到跟前看他们喝酒,他们让小郝宇喝酒逗乐,不懂事的小郝宇在众人的劝说下喝了大约一两白酒,下午六时许,众人发现小郝宇脸有些红,走路有点软,就告知其奶奶过来将郝宇抱回家。其家人以为小郝宇瞌睡了,就让他上炕睡下。睡了不多时,小郝宇就开始呕吐起来,其家人也未注意。至次日早上五时小男孩突然开始抽风,这才引起家人的重视,于是迅速送入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四岁小孩怎经得起一两白酒的考验,酒精已破坏内脏的各个器官,抢救十天仍昏迷不醒。
目前,涉及此案的上述四人以涉嫌伤害罪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