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市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在本市辖区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于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所申请的专利并产生的有关费用,均可申请补助。”
为鼓励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榆林市根据《陕西省专利保护条例》,并参照《陕西省专利申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2007年全市申请专利的个人给予资金补助。补助种类包括:申请费、发明专利2007年申请维持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等。申请费补助标准为:发明专利:非职务135元,职务270元;实用新型专利:非职务75元,职务150元;外观设计专利:非职务75元,职务150元。发明专利2007年申请维持费补助标准为:非职务60元,职务120元。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补助标准为:非职务375元,职务750元。复审费补助标准为:发明专利:非职务200元,职务400元;实用新型专利:非职务60元,职务120元;外观设计:非职务60元,职务120元。专利登记、附加费补助标准为:500元。以上发明专利共补助:非职务1270元/件,职务204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共补助:非职务635元/件,职务77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共补助:非职务635元/件,职务77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