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榆林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污染物减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向11县区、2个经济开发区、4个部门下达《环保重点工作任务书》。任务要求,一是2007年、2008年榆阳、神木、府谷、定边、靖边、横山、米脂、绥德8县区及榆林经济开发区锦界工业园区要建成10个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是2007年9月30日前建成榆林氮肥厂、米脂氮肥厂、府谷氮肥厂、横山电厂4个工业污水处理厂;三是2007年9月30日前中电国华、银河电厂等14户电力企业建成脱硫设施;四是2007年9月30日前关闭125户兰炭企业,减少产能891万吨,减少原煤消耗350万吨;(其中神木58家、府谷57家、榆阳5家、横山5家);五是2007年7月30日前取缔绥德、吴堡、佳县3县境内非法生产的土炼焦。2008年6月30日前关闭兰炭企业146户。六是2008年底前,全市石油开发企业要实现零排放。为确保任务书的落实,市上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井剑萍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政府环保重点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作为县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