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榆林城区房屋产权交易统一进入房产交易有形市场的公告
为贯彻《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通知》(榆政发[2007]100号),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规范交易、租赁行为,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榆林城区房产交易集中进入有形市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榆林城区房产交易有形市场建在榆林市东沙望湖东路银沙小区沿街一层。定于二OO八年六月二日正式运行。
二、房屋产权交易大厅的主要经营服务内容:
1、单位、个人的房产买卖、转让;
2、新建商品房委托销售;
3、单位、个人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4、房屋出售、出租、求购、求租等信息发布;
5、围绕房产出售、出租的各种中介服务;
6、履行房产交易的各种管理手续。
三、房屋产权交易大厅实行“一厅式”服务。为方便群众进行房产交易,提高办事效率,大厅将引进评估、税务、公证、中介、金融等服务单位,采取收件、审核、缴税、收款、过户、房产交易一厅式办公。
四、房屋产权交易大厅运行后,城区范围内单位、个人凡进行房产交易、转让的,必须全部进入大厅交易,场外及私下交易的,一律不受理产权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榆林市房产管理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