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市客运办了解到:2008年,榆林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对违规非法营运车辆罚款近130万元。
据统计,榆林市客运管理办公室2008年全年共计查处公交、出租违规经营620余次,其中停业整顿290车次,罚款10万余元,查扣非法营运“黑出租”915辆,罚款120余万元,非法营运“摩的”900余辆,有效地净化了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和规范了服务行为。
据了解,“黑车”的非法营运行为隐蔽性很强,取证工作难度非常大,需要乘坐者的积极配合,才能把非法营运事实落实。城客办针对“黑车”运营隐蔽这一难题,调整稽查力量,加强稽查队伍,加大城市客运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将重点打击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及机场、车站、医院、宾馆、公交线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各类“黑车”的非法营运行为,坚决、彻底取缔摩托车非法载客行为,对查获的各类“黑车”,严格按照《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规定实施处罚。
“我们将敞开心扉,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经营‘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对于举报核实者将从严处理,不断加强客运管理队伍建设。”市城客办副书记谢治军说。他还提醒广大乘客在出行时,最好选择乘坐正规的公交车和出租车,远离非法营运的“黑车”、摩托车,确保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