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榆林中学原校长常胜富涉嫌受贿一案,经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依法提起公诉,3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羁押地神木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常胜富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当庭宣读万言悔过书。
现年54岁的常胜富是米脂县人,2001年8月至2008年期间曾担任榆林中学校长,2008年7月5日因涉嫌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款,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12月至2008年3月,常胜富兼任榆林中学筹建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利用掌管参与榆林中学建设单位的竞标、投标资格审查权和基建工程款拨付审批权,多次收受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巨额贿赂款90余万元。其中2007年7月,常胜富还收受聘用教师“感谢费”5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常胜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搞基建工程活动和招聘教师之际,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巨额贿赂款,为他人谋取利益,遂以涉嫌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