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继续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农村就业和创业,引导和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力争新增城镇就业11万人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每年达到6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大学生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