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医改办了解到,今年是榆林市完成中央提出的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3年任务的攻坚年,榆林市政府办近日印发了《榆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提出65项主要任务,突出惠民为民导向,让老百姓享受更多医改实惠。
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提高到9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0元,个人缴费30元,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提高医保统筹层次,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
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将药品“三统一”工作延伸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运作制度,基本药物配送率达到90%以上。在重点抓好10项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实施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统一提高到人均25元。
今年省上确定神木、府谷、靖边、绥德、米脂5个县为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和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县,试点县要在年内完成政策、制度等试点任务。市政府决定,其他7个非试点县(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定改革内容,全面启动这项工作;开展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整合有关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市属综合医疗集团;扩大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落实鼓励社会办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