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保教费的新政,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按每生每年700元测算,省财政按需求总量的80%设立奖补资金,资金分配与市县人均财力、在园人数、毛入园率挂钩。
同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50%由省财政承担。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
据了解,今年8月初,省财政下达今年省级专项补助10687.41万元,免除33.66万名幼儿保教费,使6.7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得到了生活补助。
为确保学前教育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我省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和规范标准,要求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主要用于举办幼儿园,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兴办幼儿园。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村集体或个人举办幼儿园。今年,全省规划建设幼儿园441所,任务全部分解到县,计划明年春季开学投入使用。
关于幼儿教师资格标准,我省将通过“省考县选”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经专业培训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今年培训幼儿教师5000名,省级培训骨干教师800名、园长200名,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中小学教师具有同等地位。
我省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开展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新建幼儿园的审批,规范办园行为、收费行为。遵循幼儿成长与学前教育规律,科学保教,纠正和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对口支援制度、公办教师到民办园任教服务制度,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在生源分散、交通不便地区,组建走教队伍,定期送教上门,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整体质量。
今年省、市、县政府建立了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省委、省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市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季度督办。省教育厅与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今年3月和5月,连续两次开展调研督查,有力推动了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