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记者从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调度会上获悉:今年全市危房改造任务达13938户,每户补贴1.22万元至1.44万元。
此次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全市12个县区,补助对象为经审查确认并录入《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户均补助6000元,在此基础上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户均1900元。同时要求市、县户均配套4500元,其中神木、府谷、定边、靖边、佳县等5县由县级全额配套,其余县区按照市县4∶6的比例进行配套。
本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根据危房具体情况分别采取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的方式进行改造。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原则上每户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之内,设计上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