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制度创新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我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省上出台《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和《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设置实施办法》《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运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规定两办法”),集中体现着对做好新一轮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学习贯彻好“一规定两办法”,必须认真抓好落实。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考核工作的规范性。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责任感;要夯实责任,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抓目标考核的主导作用,建立长效机制;要抓好学习宣传,尤其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完善方式方法,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要做到及时修订考核办法、强化平时考核、突出分类考核等工作。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体现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做好考核工作与干部选拔任用、班子调整配备、促进工作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