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当日中午,文某因在本村赌博输钱后决定到县城向朋友和亲戚借钱。18时许,文某骑摩托车来到县城,并预谋实施抢夺单身女性。21时许,文某来到名州商厦门前,见受害人马某由名州商厦门前广场经过,便对马某实施抢夺。经鉴定,文某抢夺的红色女式手提包内物品总价值为216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文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