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王霞报道 笔者从10月30日的榆阳区征兵工作紧急调度会上了解到,该区出台新的《榆阳区退伍义务兵优待政策规定》,放宽了退伍义务兵的安置政策,即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2012年12月应征入伍的榆阳区户籍大学生,退役后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区政府予以安置工作。
此外,凡入学前为榆阳区户籍的大专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参加该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另加10分。新政策取消了农村和城镇义务兵退役后不同的补偿金执行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一次性补偿2万元,2年共补偿4万元。新政策还对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藏(疆)义务兵补助标准做了相应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