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制定了评估、服务和订餐标准
评估标准包括宴席浪费评估标准。要求沥水后,每桌剩余饭菜体积不得超过总体积的20%,超过20%视为浪费;每桌剩余饭菜重量不超2千克,超过2千克视为浪费;散客就餐每桌剩余饭菜体积不得超过总体积的15%,超过15%视为浪费。
服务标准包括主动提醒客人理性消费,引导顾客适量、适度点菜,节约消费,避免浪费。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不得强制顾客消费;将厉行节约纳入企业培训,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节约意识;如出现剩菜现象,应及时提醒客人打包剩菜,并提供打包服务;餐饮企业可在菜单上标明菜品重量,在套餐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设置餐饮节约提示信息,在醒目处张贴宣传海报,在菜单上设置节约标语,在餐桌上摆放提示牌。
《规范》要求各餐饮企业要充分认识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性,严格履行《规范》,自觉做好餐饮节约工作,做好行业自律。制止餐饮浪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推动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具体推进,从自身做起,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强化员工教育。各餐饮企业要强化思想认识,在企业内部加强餐饮业法律法规教育,将制止餐饮浪费作为企业内部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引导企业人员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