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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葬礼(十四) “守孝”的缘源

时间:2016-08-08 21:48来源:未知点击:

宰我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学生。他口齿伶俐,因有辩才而出名。有一次他问孔子说:“一个人父母死了以后要求守孝三年,时间是不是太长了。依我之见,守孝一年也就够了。”孔子反问:“父母去世一年后就一切恢复正常,你能心安理得吗?君子在为父母守孝的时候,即使吃美食也不会觉得甘美,听音乐也不会觉得悦耳,所以才要守孝呀。”为什么中国传统道德要把“孝”看做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本呢?孔子对此作了他自己的解释。孔子说:”宰我实在是太不仁义了。小孩子生下来三年后才能逐渐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子女为父母守孝三年是天下共同遵行的道理呀。”

孝就是善事父母。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把“善事父母”看做 是道德的根本和核心,看作是一个人的一切道德行为的基础。《论语》中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也。”《孝经》中更明确地指出:“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中国古代所说的“百善孝为先”“人之行,莫大于孝”等等,都强调“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认为“孝”在维护人伦关系中具有极重要的作用。

林语堂撰写《苏东坡传》,记载了东坡先生在人生中两次因为双亲的故去,辞去朝廷的委任在家服孝三年事迹。第一次,1057年东坡中进士,考取第二名。因母亲去世,东坡在家服孝三年。三年之后举家迁往京都,后任朝廷地方官。第二次,1066年,东坡参加科举考试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风翔府判官,因其父苏洵病故,东坡“丁忧”(旧时遭父母之丧为“丁忧”)扶丧归故里,服孝三年之后,仍就职原来授予的文官。东坡先生回到京城以后,发现因王安石变法形势大变,朝野因变法的分歧连他的恩师也在被排挤之列,之后东坡请命赴杭州。

清朝康熙年间一位秀才编写的《弟子规》中有“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大意是说父母去世之后要守孝三年,期间要常常追思感怀父母教养的恩德,自己的起居生活必须调整改变,不能贪图享受,应该戒绝酒肉。

早在《诗经,寥莪》中,就有这样的诗句:“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亟。”这几句话的大意是说,父母经常抚摸我、喜欢我、养活我、培养我、教育我、看顾我、舍不得我、出门在家都抱着我。父母的恩情就好比天一样大,是永远也报答不尽的。中国古代的思想家认为,“孝”是一种从人类的天性中所产生的至高无上的情感,这种情感转变成一种纯洁崇高的道德信念,它是人类的神圣血缘关系的必然结果。

如果一个人连生养、教育自己的父母都不知道报答,都不关心 和爱护,又怎能期望他能关心他人、关心国家报效社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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